前不久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《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》的公告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并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。
《办法》明确提出: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,促进科技进步,在2027年12月31日前,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。
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,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(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)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。
据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》了解,以下机构采购国产设备,将退还增值税。其中,对于投资总额、研发总投入、研发经费年支出额、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、设备,大家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、商务部、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相关规定来判断和界定。